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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修改稿)座谈会今日召开
来源:昌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12-25

  为全面推进文明行为立法工作,使《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修改稿)》符合昌都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在经过前期可行性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12月25日下午,昌都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综合科召开《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修改稿)》座谈会,对《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修改稿)》的起草情况、体例结构、条款内容的制定及意见征集等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就《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修改稿)》内容征求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文明单位、市直单位、驻昌单位和基层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

图为12月25日下午,昌都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综合科组织召开《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修改稿)》座谈会。昌都市文明办 张小龙 摄

  近年来,昌都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虽取得了巨大成效,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硬件”和社会整体文明程度“软件”得到全面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与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随着全市创文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在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方面无规可依的掣肘局面日益突出,亟需制定出台《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图为座谈会现场。昌都市文明办 张小龙 摄

  据悉,《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于今年初开始起草,同步征求全市各县区各单位意见建议;3月31日昌都市政府立法项目评估论证会召开,对《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草拟稿)》进行可行性论证;11月17日《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草拟稿)》在昌都文明网、“文明昌都”微博微信公开发布,征求网友意见建议;11月20日昌都报第4版全文刊载《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修改稿)》,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建议。通过广泛征求全市各层次、各领域、各方面意见,最终形成《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修改稿)》,分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促进与保障、监督与考核、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章节,共四十个条款。

图为座谈会现场。昌都市文明办 张小龙 摄

  报送:自治区文明办

  抄送:昌都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市创建办、市创文办

昌都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郭晓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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