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_0556.GIF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文明评论 > 正文
让文明行为成为三江大地最靓丽风景──写在《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之际
来源:昌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4-01-01

  今天,是元旦节,新年伊始。对于79万昌都各族干部群众来说,今天还是一个新的起点,备受关注的《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经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批准,今天起正式实施。这是昌都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昌都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是昌都市创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一招,标志着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长效化的新阶段。

这是2024年1月1日中共昌都市委员会、昌都市人民政府以“学习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为主题,在卡若区茶马广场举办《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昌都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群旦次仁 摄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学习宣传贯彻《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开局之年。立足新的起点,昌都市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都。实现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建设文明城,首先要塑造文明有礼的昌都人。只有令行禁止,才有文明的开端。昌都市以立法的形式,将近年来在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管理、基层治理等领域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全体市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同时也借助法律的强制性对部分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意识不强和不文明言行加以约束。通俗地说,就是提倡什么、鼓励什么,明确反对什么、约束惩戒什么。树立鲜明的立法价值导向和文明标尺,以法治方式保障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驱除痼疾、弘扬新风,将会进一步印证《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名副其实。

这是2023年12月22日昌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有关单位负责人介绍了起草背景、主要内容等,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昌都市文明办 张小龙 摄

这是昌都市文明办编印的《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单行本。昌都市文明办 张小龙 摄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底色。实施《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仅体现了昌都市在城市治理理念的突破和创新,还体现了昌都人对更加美好城市的向往和追求,更是高质量发展理念在市民行为规范上的具体化制度化。人人是文明的受益者,人人是文明的创建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人人做文明的维护者、遵守者、捍卫者,让昌都这颗藏东明珠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辉!让文明行为成为三江大地最美风景!

责任编辑:郭 晓楷
地方文明网站
主办单位:昌都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东南网
Copyright (C) 2011-201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