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_0556.GIF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文明评论 > 正文
国旗使用不当 监管不能失声
来源:昌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9-09-18

  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必须规范与正确使用。记者调研发现,国旗使用不当现象,在基层较为突出:有的国旗褪成白色,有的被挂在电线上,有的与企业旗同高,有的从不降旗,还有的平日让国旗在旗杆中间飘扬……(2019年第17期《半月谈》)

  升挂国旗是表达爱国之情、增强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形式之一。各级党政机关几乎都会升挂国旗,企业甚至群众个人升挂国旗也不在少数。但从记者调查看,明显违反《国旗法》规定的国旗升挂问题在基层普遍存在。一些单位只升不降,任凭国旗风吹日晒雨淋,即使褪色、破损也不更换;有的悬挂国旗有高有低,或与其他彩旗并排插在一起,甚至将国旗绑在梯子上、斜倒在水罐上、随意插在绿化隔离带内;还有存在国旗被颠倒插挂的现象,五角星头朝下固定在旗杆上……国旗从哪买?怎样悬挂?旧国旗怎么处理?哪些情况不允许?一些基层单位负责人表示,他们也不太懂,从来没人提醒,也没人监管。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旗法》明文规定:升挂国旗时,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前基层单位在国旗升挂上存在的诸多问题,无不与重视不足、监管缺位、国旗法知识欠缺、国旗质量低劣等有很大关系。

  升挂国旗是彰显爱国情怀的一种形式,也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因为它体现的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须严格按照《国旗法》的要求加强规范和监管。一方面,要强化国旗保护宣传教育。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爱国旗、护国旗内容的宣传教育,集中进行《国旗法》知识普及,营造尊重国旗、爱护国旗的良好风尚。当然,也不能局限在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应该渗透到日常生活当中,要从小抓起、从细节抓起。

  另一方面,要明确日常巡查监管部门。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国旗法》具体实施办法,指定政府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国旗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对国旗的升挂、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规范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升挂、使用破损、污损、褪色、不合规格国旗的现象,责成有关单位迅速更换和纠正;加强对国旗制作、销售、升挂、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各类违反《国旗法》行为,并及时进行查处。

  呵护国旗、捍卫国旗,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反对和抵制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侮辱国旗,切实维护国旗尊严。(泉州文明网 作者:付彪)

责任编辑:黎晶瑛
地方文明网站
主办单位:昌都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东南网
Copyright (C) 2011-201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