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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村规民约”助力乡村文明建设
来源:昌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9-01-17
   乡风淳,乡村兴。为积极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建设美丽乡村,巢湖市通过设立村规民约、宣讲村规民约,破除农村陈规陋习,让乡风民风好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富起来,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让乡村和谐健康发展。(1月10日 巢湖文明网)
  村规民约是一个建制村内全体村民共同认可、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近年来各地在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中,非常注重村规民约的制定。事实证明,在一个村内有着广泛群众认同性的村规民约,更容易被群众接受,也更容易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指导性和约束力,从而提高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村规民约制定既要因地制宜,又要有群众基础。村规民约是村民的自治制度,只有符合本村实际和群众意愿,村民才会达成共识、愿意遵守。然而近年来,个别地方的村规民约仅是为制定而制定,甚至对别处的村规民约照搬照抄,没有结合本村的风土人情、生产生活实际,把制定村规民约的工作搞成了“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成为了“墙上”而不是群众“心中”的村规民约,自然发挥不出其作用。因此,要让村规民约助力乡村文明建设,必须因地因村而异,同时要真正发挥好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让群众参与到村规民约的制定中。

  村规民约要强化落地执行,才能彰显其效力。村规民约虽是村民的自治制度,但许多方面仅仅依靠村民的自觉遵守也是难以奏效的。比如,近年来,许多地方都把遏制天价彩礼、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列进了村规民约,但仍没有有效阻挡恶风陋习的蔓延,这就需要有关组织严格执行村规民约的处罚条款,对违反和破坏村规民约的群众绝不姑息,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罚的处罚。文明是“管”出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各地相继出台的文明促进条例都将基本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增强了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力和治理力度。当然,村规民约的制定也要依据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治理村民的不文明行为更加有法可依,以硬性规范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村规民约要传承好,也要与时俱进地调整。传承村规民约,就要广泛宣传村规民约,让广大群众入脑入心。这就需要村规民约制定的牵头组织部门和参与人员,充分考虑群众的接受习惯,多使用群众易记接地气的语言,同时要利用多种载体宣传,让村规民约内化为群众的精神追求,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另外,村规民约也要结合时代的发展、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只有这样,村规民约才能真正发挥助力乡村文明建设的作用,也才能传承好。

  日前,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可见国家对村规民约的重视程度之高。各地要认真遵照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村规民约的制定,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促进乡村振兴。(青岛文明网 作者:文昊)

责任编辑:黎晶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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