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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黑名单”制度让电商更诚信
来源:昌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9-01-17
   日前,山东省发改委等多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方面,扩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建立电子商务领域守信主体“红名单”和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1月8日 《大众日报》)
  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红黑名单”制度,联合实施信用奖惩,促进电商法的执行落地。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人们的购物体验在不断被刷新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一些电商以次充好、服务违约、刷单炒信以及滥用、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等乱象。这些乱象严重损害着消费者合法权益,违背着社会的公序良俗,破坏了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健康长久发展。因此,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非常重视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不断创新出一些好的做法。山东省建立的电子商务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就是一项非常好的举措,对守信“红名单”实施联合激励,对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处处受限,从而有效促进电子商务领域的诚信建设。

  联合激励“红名单”让电商更守信。山东省出台的《意见》鼓励支持电商平台对“红名单”主体在流量分配、信息搜索排名、营销促销活动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红名单”企业的支持力度,提供优质的金融环境。这就让守信电商真正享受到守信带来的惠利,从而更加守信。同时,联合激励让所有电商都看到了守信的好处,从而吸引电商更加守信经营。

  联合惩戒“黑名单”让失信电商处处受限。山东省出台的《意见》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依法依规对“黑名单”失信主体实施会员等级限制、取消可信认证服务、屏蔽或关闭网店、冻结电子商务账户、公开曝光等惩戒。同时将失信“黑名单”上传有关信用信息平台共享,由联合惩戒部门进行监管和惩戒。如此严厉的惩戒对失信电商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从而倒逼其守信经营。

  “红黑名单”制度是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有效举措,但是要把这一制度执行好,需要各联合参与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做到真激励、真惩戒。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广大电商的诚信意识,才能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和诚信社会的建设。(铜陵文明网 作者:刘昊)

责任编辑:黎晶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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