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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曝光】未按规定收费!昌都这两家物业公司被罚了
来源:昌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08-20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近期价格违法经营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抓价格监管,一直以来坚持对违反价格规定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惩处了一批违法经营单位。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营造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氛围,确保价格平稳,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保护广大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现对近期依法查处的2家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查,昌都市康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6月1日—7月12日期间,对其直接或间接管理的数个停车场在收取停车费用时,未执行《昌都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试行)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停放时间30分钟以内的车辆进行免费。该物业公司擅自制定标准,在车辆停放时间15分钟后开始计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之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所指的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之规定,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昌都市康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经查,昌都市和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6月1日—7月12日期间,对其直接管理的停车场在收取停车费用时,未执行《昌都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试行)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停放时间30分钟以内的车辆进行免费。该物业公司擅自制定标准,在车辆停放时间15分钟后开始计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之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所指的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之规定,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昌都市和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坚持诚实守信,杜绝虚假广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自觉营造真实、诚信、公平的市场价格环境。同时也请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如遇到或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及时处理相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打击不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昌都发布)

责任编辑:郭晓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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