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昌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开车人。做到酒后不驾车,疲劳不开车;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占道;不逆向行驶、不接听手机、不乱鸣喇叭;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戴好安全头盔。
二、做文明行路人。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车,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
三、做文明乘车人。不向车外抛物;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不乘坐无安全保障的违法载客车。
四、做文明停车人。做到不乱停乱放,不强占停车位;停车时不堵车,不占用人行横道、绿地、盲道、消防通道等。五、做文明倡导人。自觉做到文明出行、礼让先行,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市民朋友们,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行重于言,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
昌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