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
(2023年11月2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