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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发布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昌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3-11-29

各县(区)委宣传部,市(中、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重要批示精神和给“中国好人”重要回信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树立文明和谐新风尚,促进市民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 ,为推动新时代昌都发展,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昌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发布活动。现将《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发布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昌都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发布活动方案

  评选道德模范,是树立道德标杆、展示主流价值、形成良好风尚,深入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根据昌都市文明委2023年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启动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发布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重要批示精神和给“中国好人”重要回信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出一批为昌都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大力倡导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树立文明和谐新风尚,促进市民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为推动新时代昌都发展,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昌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二、主办单位

  中共昌都市委宣传部、昌都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昌都市总工会、共青团昌都市委员会、昌都市妇女联合会、昌都军分区政治工作部。

  三、类别设立

  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不少于1名,评选发布昌都市道德模范若干名。同时,设昌都市道德模范提名人选若干名。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昌都中表现突出的典型人物。

  (二)分类标准。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赢得广泛赞誉;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助,积极同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家风、家教,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庭文明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凡符合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昌都市工作、学习、生活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被推荐为昌都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个公民在同一届只可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曾获得过全国道德模范、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或昌都市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其中,再次推荐往届昌都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参加评选的,应是被评选以来保持荣誉并有新的突出事迹者;长年坚持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应是2021年以来有新的突出事迹者;见义勇为类别的,其行为应是2021年以来发生、经民政部门认定者(不作为硬性条件);2021年以前牺牲或去世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11月下旬)。在市属媒体,“文明昌都”微信公众号、“昌都文明网”网站刊发评选发布活动消息,公布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推荐起止时间等,启动评选发布活动。

  (二)推荐阶段(2023年12月31日截止)。昌都市道德模范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各县(区)、各单位可向活动组委会推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类别的候选人,每类2名。各县(区)群众以及社会组织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区)推荐候选人。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及时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渠道和方法。

  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先进典型、“中国好人”“文明家庭”“最美志愿者”等可优先推荐。

  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对本县(区)、本单位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征求其所在地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应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各县(区)将拟推荐人选报同级文明委审批,审批后统一向活动组委会推荐昌都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并报送推荐材料,所有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规范。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推荐材料包括:《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推荐表》《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征求意见表》《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情况统计表》(以上表格样式附后),被推荐人800字左右事迹简介和2500字左右事迹材料,1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像素不小于1M),以上县(区)均以PDF版形式打包报送至邮箱cdwenmingban@sina.com,Word版一并打包报送;驻卡若城区的市(中、区)直各单位以纸质版形式送至市文明办(昌都大厦东侧0714室),Word版拷贝光盘也一并报送。其中,推荐表、征求意见表、情况统计表均需加盖公章。

  (三)初评及公示阶段(2024年1月中下旬)。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从各县(区)、各单位推荐人选中评选出若干名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以及提名人选,对候选人和提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文明昌都”微信公众号、“昌都文明网”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网络投票阶段(2024年2月上旬)。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按照网上公示情况,依托“文明昌都”微信公众号开设“道德模范网络投票”专栏,发动网友推选出心目中的道德模范。

  (五)复评阶段(2024年2月下旬)。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提出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人选建议名单,报昌都市文明委审批。

  (六)发布阶段(2024年3月上旬)。市文明委审批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拟发布名单后,适时进行发布,授予昌都市道德模范和昌都市道德模范提名人选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评选发布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文明委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主办单位科室负责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科。各县(区)由宣传部(文明办)、各单位由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科室牵头,成立本县(区)、本单位评选发布活动的相应机构,负责评选推荐的相关工作。

  (二)严谨有序评选。广泛动员,层层选树,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成立活动组委会,设开展初评、公示、网络投票、复审四个环节,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从各县(区)、各单位推荐的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人选中,提出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

  (三)加强学习宣传。以道德模范评选发布为契机,结合“文明润三江,美德耀藏东”活动,广泛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丰富学习活动载体形式,通过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使评选发布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四)关爱道德模范。结合实际,开展关爱、礼遇道德模范活动,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送到道德模范心中。深入道德模范家庭了解其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实实在在地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及电话: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昌都西路昌都大厦东侧0714室(昌都市文明办综合科),0895-4821797(兼传真)。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p8nyIjnI5s29VGTAcvH4g?pwd=nhky  提取码:nhky )

  1.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2.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3.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4.第三届昌都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简介、详细事迹材料撰写要求及示例

责任编辑:郭 晓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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