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带来了噪声和环境污染,出现了犬只伤人亡人等诸多事件。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反映了个人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朋友文明养犬意识,树立文明养犬新风尚,昌都市文明办、市创文办、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发出“文明养犬”联合倡议。
依法养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西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昌都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城区及周边禁止放养家禽家畜的通告》等相关规定。
安全养犬。在家饲养犬只时,小心看护管理,关好家中门窗,避免犬只不慎溜出走失。按照规定给犬只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不携犬只(导盲犬等专业用犬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文明养犬。携带犬只出户时,由成年人牵领,戴犬牌、系犬绳、戴嘴套,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放任犬只破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犬吠影响他人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不饲养烈性犬,不虐待、遗弃所养犬只。
市民朋友,文明养犬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做依法养犬、安全养犬、文明养犬人,共建文明昌都!
昌都市文明办
昌都市创文办
昌都市卫健委
昌都市公安局
昌都市城管局
昌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