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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来讲我来拍” 作品征集公告
来源:昌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2-11-25

  为推动全民学习实践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细落实落地,西藏自治区文明办依托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级融媒体中心,广泛组织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来讲我来拍”展示活动,以线下拍摄、线上发布、宣传展示相结合的方式,使基层干部群众成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的主角、宣讲的主力、贯彻的主体,掀起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凝聚起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磅礴伟力。

  一、征集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

  二、征集对象

  本次有奖征集活动面向全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中小学校等干部职工以及各行各业各界人士。

  三、征集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来讲我来拍”征集宣传展示作品,要以基层干部群众为第一视角,从身边的故事、身边的变化为切入口,充分展示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实际工作的有力举措。作品应深刻反映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深刻反映党的二十大主题的深刻内涵;深刻反映过去5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深刻反映新时代伟大变革的根本原因;深刻反映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深刻反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任务;深刻反映新时代10年西藏各项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化;深刻反映西藏各族干部在围绕“四件大事”“四个确保”,着力推动“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

  四、形式及要求

  (一)作品形式

  1.主题演讲类作品。演讲时长应在3~5分钟,声音清晰、表情自然、动作优雅。视频应为MP4或MOV格式,文件不大于500M。横版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画幅为16:9;竖版视频分辨率为1080×1920,画幅为9:16。以藏文演讲的,视频须配简体中文字幕,投稿时需附文字版演讲内容稿件,参赛者需保留原始视频。

  2.短视频类作品。短视频时长应在3分钟以内,以实地拍摄视频为主,因剧情需要可适当插入动漫、vlog等。视频因为MP4、MOV等常规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画面要求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无明显噪音和抖动现象,声画同步,有对白或配音的短视频作品,应有简体中文字幕。

  3.图片类作品。图片类作品应以电子文件投递,应为原始尺寸,照片格式为JPG。作品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每幅作品文件量不得小于2MB,单幅、组照(每组作品在6件以内,必须标清序号)均可,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手机拍摄照片满足需求也可以参赛。投稿作品可接受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裁剪、像素压缩等简单处理,不接受全景、拼接作品,须保留完整、真实的照片信息,不得添加任何水印。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应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题,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主旋律、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作品内容真实客观、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契合公众道德标准。

  2.作品应立足基层实际,深入百姓生活,讲述真实故事、典型事例、突出事迹,提倡说家常话、讲身边事,发现细节之美,用朴实的语言、真实的镜头讲好故事,用真情实感打动群众,形成情感共鸣。

  3.作品应为2022年11月16日以后拍摄,不得添加水印,以首发作品优先,如作品在其他媒介上曾公开发表,须附上发布的作品链接或刊登凭证等,并且由参赛者及推荐单位确保允许本赛事全权使用其版权,且不需另付稿酬。

  4.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若发生侵权或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由参赛者或报送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如若出现任何权益纠纷,将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追回奖项及其他相关权利。

  5.本次活动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或单位自行承担。

  五、报送方式

  参赛作品采取自主投稿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开展网上征集,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投稿邮箱:xzxcbzjhd@163.com(注明:活动主题+投稿类别)

  咨询电话:0891-6816186

  联系人:郝洁

(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六、奖项设置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按作品类别分设3个类型,其中个人奖颁发奖金和奖杯;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牌。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七、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初评阶段,由评审委员会遴选出一定数量的入围作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开展终评和展播展映;终评阶段,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评审,评选各类获奖作品;公示阶段,由活动执行单位在媒体开展公示,公示期满确定各类奖项。

  八、组织机构

  活动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明办

  活动执行单位:人民网西藏频道

  (人民网西藏频道)

责任编辑:郭 晓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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