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_0556.GIF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昌都市印发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通知
来源:昌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2-11-08

  11月3日,昌都市文明委向11县(区)文明委和市(中、区)直各单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广泛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开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理论,为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通知要求,要将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四卷)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要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作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党委讲师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政策宣讲志愿服务队宣传好宣讲好《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融媒体中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要及时宣传报道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各县(区)文明委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学习贯彻取得明显成效,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郭 晓楷
地方文明网站
主办单位:昌都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东南网
Copyright (C) 2011-201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