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推选工作的通知》(藏文明办〔2018〕34号)、《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时代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藏文明办〔2018〕35号)、《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藏文明办〔2019〕3号)、《关于推荐第五届自治区文明单位和复查往届自治区文明单位暨评选表彰第一届昌都市文明单位的通知》(昌文明委〔2018〕5号)、《关于推荐第五届自治区文明村镇和复查往届自治区文明村镇暨评选表彰第一届昌都市文明村镇的通知》(昌文明委〔2018〕18号)要求,现将我市推荐的自治区“时代楷模”“新时代好少年”“文明家庭”名单和拟表彰的第一届昌都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在此期间,欢迎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向市文明办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
2019年4月3日至4月10日
公示联系电话:
0895-4821797
来访来电时间:
公示期间9:30-13:00、15:30-18:00
来访接待处室:
昌都市文明办
来信投递:
昌都市文明办(地址:昌都市卡若区昌都大厦东侧0714室,邮政编码:854000)
昌都市文明办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