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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昌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9-03-18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妇联、教育局(体育局):

  为进一步引导全市未成年人学习身边榜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时代召唤、人人争当时代新人,根据自治区文明办等部门的部署要求,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体育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一届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3月-6月

   二、评选机构

  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体育局)共同主办。成立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苏生财担任,第一副主任由市教育局(体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团市委、市妇联分管领导担任,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市教育局(体育局),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聘请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三、奖项设立

  评选表彰第一届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10名,提名奖10名。

    四、参评范围

  原则上候选人年龄限定6—16周岁,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高二年级,事迹发生于近一年内或一直延续到近期。各县(区)评选的美德少年、最美少年、孝心少年、新时代好队员等,可优先推荐。

    五、评选标准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目标要求,遴选推荐“新时代好少年”典型事迹。注重推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雷锋精神,在“四讲四爱”教育实践活动和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时代特色的好少年,在同龄人和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时代好少年”根据其事迹类型分为尊师孝亲、助人为乐、自强自立、诚信守礼、勤俭节约等5类,每类评选4人(含提名奖2人),具体标准如下:

  “尊师孝亲”好少年: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真诚对待身边亲友。在学校尊师守纪、热爱集体,积极担当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在家里主动分担家务、照顾家人,信守家庭美德,崇尚勤劳节约,讲究邻里和睦。

  “助人为乐”好少年: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热心帮助有困难的人,为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奉献他人。

  “自强自立”好少年:生活独立意识和自理能力强,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勤奋读书,志存高远,勇于承担责任,不畏困难,乐观积极地面对生活,吃苦耐劳,自强不息。

  “诚信守礼”好少年:为人可靠,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守时守约,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践,遵纪守法,恪守公德,知书达礼,恭谨谦让,言行举止符合礼仪规范,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文明上网、文明出行。

  “勤俭节约”好少年: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生活俭朴,同学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不盲目攀比,爱惜公物,节能环保。

    六、评选步骤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一届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中旬)。市组委会发出《关于开展第一届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公布评选标准和办法。

  (二)基层推荐(4月上旬)。各县(区)要按照“新时代好少年”标准要求,坚持好中选优、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的原则,采取层层发动、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并积极开展班级、校级、县(区)级“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筛选后,择优向市组委会推荐第一届昌都市“新时达好少年”人选。市组委会优中选优,向市文明委推荐自治区“新时代好少年”人选,由市文明办统一报自治区文明办。原则上每个类别可以推荐1-2名典型。各县(区)要对“新时代好少年”推荐人选材料严格把关、审核,通过组织评审或其他有效方式开展遴选,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候选人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于4月15日前报市组委会。

  (三)集中评审(4月下旬)。市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区)推荐的候选人事迹进行初审,确定第一届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建议名单,由市文明办报市文明委审定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社会公示(5月上旬)。市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级主要媒体和主要网站上刊登,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命名表彰(5月下旬)。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选,主办单位联合发出《关于确定第一届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的决定》,并在“六一”前夕进行隆重表彰。同时,将评选产生的第一届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作为向上推荐对象。

  (六)学习宣传(6月—12月)。市、县(区)采取举办现场发布会、主题报告会、专场文艺演出等形式,宣讲好少年故事。依托报纸、电视、广播及网络新媒体,进行多载体多项式宣传报道。设计推出不同类型的公益广告,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德育室、校园文化墙等学校阵地和社区宣传栏、户外LED屏、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广泛展示,用“新时代好少年”的先进事迹和可贵品质生动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身边榜样,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和文明习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创建文明校园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认真做好发动、评选、推荐、宣传、学习等工作,确保评选出的“新时代好少年”事迹真实突出、师生认可、示范作用强,形成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结合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观看先进事迹发布活动节目,给“新时代好少年”点赞留言,组织班(队)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开展志愿服务、亲情关爱、环境保护、劳动锻炼等社会实践活动;举办红色旅游、“我们的节日”、国情(区情、市情、县情)调研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科创比赛、小课题研究、兴趣小组等学习研究和文化体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在未成年人中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营造浓厚的氛围,着力将评选表彰的过程转化为未成年人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过程,引导未成年人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三)建立激励机制。在评优评先、入学入队入团方面对“新时代好少年”给予适当倾斜,要关心关注“新时代好少年”学习生活,做好困难家庭“新时代好少年”帮扶工作,促进“新时代好少年”健康成长。

  (四)规范材料上报。严格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①《第一届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第一届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请从昌都文明网“公式公告”中下载;②每位推荐人选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③每位推荐人选近三个月内1寸免冠照片1张,近一年内生活照3张;④每位推荐人选1个反映其事迹的5分钟视频短片(画幅为4:3,720P,声画同步);⑤“推荐表”“汇总表”(一式三份)加盖县(区)文明委公章;⑥每个县(区)推荐每类人选不少于4人,所有材料均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

  联系人:巴桑 电 话:4841236 13908952213

  邮 箱:cdjyrqb@163.com

  附件:

  1.第一届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

  2.第一届昌都市“新时代好少年”推荐人选汇总表

  昌都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昌都市委员会  

  昌都市妇女联合会 昌都市教育局(体育局)

  2019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黎晶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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