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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青县创建第七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倡议书
来源:昌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4-03-28

丁青县广大市民朋友: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为建设美丽幸福丁青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当前,我县迎接第七届(2021-202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环境、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公益行动等反映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指标。测评组将通过问卷调查、电话随访等方式了解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并请市民们进行满意度评价。测评组还将随机抽查主干道、交通路口、商业街、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公共秩序遵守情况。这不仅是对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检测和评价,更是对广大市民文明素质的检验和考察。创建工作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努力规范个人言行,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优秀典型,带头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危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现象。

  二、自觉改善城市环境,齐心共建美好家园。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做到爱护市容市貌,不乱贴乱画,不乱挂乱晒,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维护城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

  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自觉维护街道、商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秩序,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占道行驶、不系安全带、抢行插队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

  四、树立窗口文明形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旅游、商务、金融、卫生、交通、餐饮等窗口行业,要以塑文明行业形象、树文明服务品牌为主题,进一步规范行业服务;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做到行为规范、用语文明、热情周到。

  文明才能赢得尊重。您的文明言行不仅将使您个人获得尊重,更将为丁青赢得喝彩! 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的主人,丁青的每一份荣誉都是我们的自豪!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为美丽丁青添光彩。有了您的参与,丁青将会更加美丽、更加和谐、更加文明!

  丁青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

责任编辑:郭 晓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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